北京积极推动部门间失信联合惩戒

覆盖企业登记生产经营注销全流程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1月20日 A1 版)

  本报讯 (记者 王国明)去年以来,在北京市工商局的大力推动下,北京市企业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有序开展,覆盖企业登记、生产、经营、注销全流程,为建立良好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设联合惩戒黑名单库。北京市工商局牵头将法院刑事司法裁判信息、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整合汇总,形成任职限制数据库,在登记注册环节实现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限制。目前,已锁定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25万人,限制全国130余万名“老赖”在企业任职,锁定犯罪记录人员6万多人。
  对非法集资涉案企业及高管人员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去年以来,北京市金融局分3批次向北京市工商局提供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以及法院审理的非法集资案件信息,工商部门采取了多项限制措施:在企业登记系统对208户本市登记管辖的企业进行锁定,在变更、注销登记、投资新设或参股企业、增设分支机构、备案、股权出质登记等方面进行限制;对457名涉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锁定,限制其在其他企业投资和任职资格;对12户非本市登记管辖的企业,限制其在北京市投资及新设分支机构;督促北京市传统媒体单位和部分网络媒体单位停止发布与非法集资活动相关的广告,加大对涉案企业相关广告的监测力度,对监测发现的违规发布广告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将涉案企业及人员信息列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
  推动经营异常企业限制。北京市工商局已累计将17万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限制任职资格超过1600人次。目前,北京市工商局正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合作,推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使用,对名录内企业在项目审批上予以限制,从严管理。
  推动其他部门联动惩戒。北京市地税局、北京市国税局、北京市经信委与北京市工商局等联合印发了《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在21个部门间针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取限制出境、限制取得生产许可、限制融资授信等联合惩戒措施,已累计将63户企业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将123名法定代表人列为限制出境对象,阻止26名法定代表人的实际出境行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牵头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累计将92399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对违法建设当事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冻结违法建设当事人房产3665处。北京市安全监管局对严重失信企业在7个部门间实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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