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要以企业为主体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1月20日 A4 版)

  有报道称,目前,国内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闲置浪费情况比较严重,只有不到10%的科研成果或专利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大量科技成果只能锁在专家教授的抽屉里。
  毋庸讳言,科技创新成果难以“适销对路”已经成为制约经济长足发展的瓶颈。在发达国家,企业通常是主动跑到高校、科研院所的实验室,争取得到最新的科研成果。这不仅因为这些国家有着发达的科研成果转化中介市场,更因为国外的高校和研究机构十分注意研究市场需求。在欧美、日本,一些科研机构有专门负责收集相关市场信息的人员,只要是市场应用前景好的科研项目,科研机构往往都舍得投入。
  而在国内,目前缺乏必要的、有眼光的风险投资机构致力于科技成果转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缺乏通畅的交流渠道。要想让科技成果走出深闺,尽快生根开花,确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制至关重要。
  首先,要鼓励科研人员围绕企业市场开发需求开展研究工作,并以科技创新成果等知识产权入股企业,不仅要调动科技人员转化成果的积极性,而且要将其利益与企业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
  其次,鼓励科研人员领衔创办科技企业,实现科学研究与科技产业的互动。
  最后,努力打造公共科技创新的平台。企业要多出成果,必须拥有自己的技术研发中心。目前大多数企业资金、人才、实验装备都很缺乏,完全依靠自身力量建设技术中心还存在很大困难。因此,高校和科研院所不妨全面开放科技资源,鼓励企业以高校科研院所为载体建立研发中心,利用雄厚的科技资源为企业创新打造孵化器。
  建立创新型社会,必须造就一大批创新型科技企业。这需要得到社会各方面,尤其是政府的支持和帮助。比如,帮助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导,吸收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共同参与的科技创新风险投资担保基金;完善和规范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体系等,促进和保障科技创新成果围绕市场校正“准星”,实现“适销对路”。

□吴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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