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实施后首次抽检

全国近五成烟花爆竹不合格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1月25日 A4 版)

  本报讯 国家质检总局1月22日公布2016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经检验,有143家企业生产的14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7.7%;抽查批次合格率为52.3%,比2015年下降33.4个百分点。
  据介绍,本次专项抽查为新国标实施后的首次抽检,涉及江西、湖北、湖南、广西、贵州、陕西6省区300家企业生产的300批次产品。抽检依据GB 10631-2013《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 19593-2015《烟花爆竹组合烟花》、GB 24426-2015《烟花爆竹标志》等标准进行,重点对样品的引燃时间、销售包装标志、运输包装标志、引火线、药量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引燃时间、销售包装标志、运输包装标志、引火线和点火引火线牢固性、结构与材质等项目。
  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特别指出,本次抽查合格率比2015年下降33.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由于新标准实施,标准要求比以前更严格了,而企业标准执行不到位,影响了产品质量。
  一是引燃时间要求更严。2016年4月1日起实施的新标准GB 19593-2015《烟花爆竹组合烟花》规定,第一发为小礼花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引燃时间5秒~8秒,而旧标准规定的引燃时间为3秒~8秒。本次抽查中有77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而2015年该项目仅有11批次不合格。
  二是增加了销售包装标志、运输包装标志检测内容。依照新颁布实施的GB 24426-2015《烟花爆竹标志》,本次抽查对销售包装标志和运输包装标志全部内容进行检测,而2015年以前国家监督抽查仅对厂名、厂址、产品名称、燃放说明和警示语5项内容进行检测。本次抽查中有55批次产品销售包装标志不合格,43批次产品运输包装标志不合格,而2015年标志项目仅有4批次不合格。
  三是标准在结构与材质项目方面新增了禁用隔板、垫板要求。2016年4月1日起实施的GB 19593-2015《烟花包装组合烟花》标准新规定,产品与包装之间不应增加垫板,筒体之间不应安装隔板。本次抽查中有29批次组合烟花产品该项目不合格。
  另据悉,本次抽查还首次采用移动视频采集系统,对抽样、检测实行动态化全过程监控管理,保证抽检工作的公正性。

□山 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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