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2月09日 A9 版)

  我局于2016年4月20日在《中国工商报》第5836期刊登《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送达》,内容有误,现予更正:
  原文:厦海工商处叶金生[2015]34号、赵壮[2015]6号、刘井化[2015]17号、陈美玲[2015]21号、章萍[2015]18号、康明有[2015]20号、戴荷英[2015]15号、张敏[2015]10号、阳丽君[2015]19号、方安福[2015]16号。
  现更正为:厦海工商处叶金生[2016]193号、赵壮[2016]90号、刘井化[2016]101号、陈美玲[2016]105号、章萍[2016]102号、康明有[2016]104号、戴荷英[2016]99号、张敏[2016]94号、阳丽君[2016]103号、方安福[2016]100号。
  特此更正。
联系人:柳尚云
电话:0592-6588315

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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