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3·15”宣传活动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3月18日 A2 版)

  本报讯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围绕中消协确定的年主题“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全国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促进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局面。
  在3月15日当天,吉林省白山市工商局通过展板、条幅、真假商品对比、打假成果展示、发放宣传材料、名优商品和优质服务展示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活动现场设置了咨询台和投诉台,接受群众咨询,受理投诉和举报。作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局还进行了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销毁了大量假冒伪劣烟、酒、饮料等商品。与此同时,该局在红盾网根据商品质量监测抽查结果和消费者的投诉,围绕农资、医疗、药品等社会消费热点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据统计,活动现场共设展示宣传板100块,发放宣传单、宣传册10万份,展览假冒伪劣商品十大类100多种,受理咨询投诉150人次。
  江苏省无锡市工商局联手网络新媒体首次开展“易起来维权”“3·15”网络直播活动,吸引超10万人观看并互动。3月13日至15日,无锡市工商局、无锡市消委会通过网易新闻APP在全网开展“易起来维权”“3·15”网络直播活动,实时直播了“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大型广场活动及2017年“3·15”新闻发布会,并通过“图文+视频+街采”的形式,直播展示农贸市场、保险行业、汽车维修服务行业、保健食品市场、旅游景区等16项消费环境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向社会公开发布了2016年度无锡地区汽车销售和美容美发行业投诉量前6名的企业,公示了年度十大消费维权案例、预付卡逃逸黑名单及消费环境建设蓝皮书,有效弘扬了“3·15”消费维权精神,推进了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3月15日上午9时许,浙江省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市信用中心共同举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市区明镜公园开展。在主持人简短的开场白后,电子商务企业代表身披红色绶带,宣读瑞安市电子商务企业诚信自律经营倡议书。宣誓结束后,大家在签名墙上签名,市电子商务企业诚信自律联盟正式成立。活动现场,电子商务企业负责人签订了瑞安市电子商务企业诚信自律经营承诺书,承诺在今后的电商经营中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积极担当,推动消费;公平竞争,严于自律”。瑞安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设诚信社会,离不开企业的诚信,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成立电子商务企业诚信自律联盟,旨在强化网络环境下消费者权益保护,从源头上减少和防范消费纠纷的发生,营造安全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
  “我花400多元新买的裤子,刚穿两小时不到,就因为褪色严重把手都染黑了!”……3月15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工商局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受理投诉台前,不少消费者带着自己在消费过程中遭遇的烦心事、不平事向工商人员反映。工商人员认真记录相关投诉,耐心讲解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在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前,工商人员结合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向群众介绍假冒伪劣商品的识别方法和预防上当受骗的技巧。据了解,2016年,梧州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围绕消费热点问题,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全市工商系统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和咨询2384件,同比下降46.7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8.87万元。梧州市消委会全年共接待来访和受理咨询500多人次,调解率100%,被中消协评为“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

□郑凤伟 郝圣贤 瑞 文 陆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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