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公告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3月18日 A5 版)

  北京伟达鸿业商贸有限公司、谢春喜:
  北京伟达鸿业商贸有限公司2015年5月21日设立登记档案中“郑重承诺”“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监事信息表”“企业联系人登记表”“指定委托书”“公司章程”中“钱富江”签名,经鉴定不是其本人签字。北京伟达鸿业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了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作出撤销决定如下:
  撤销北京伟达鸿业商贸有限公司2015年5月21日设立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以上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我局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10-69543374 69551104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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