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学温州消保委大局观,好吗?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3月29日 A2 版)

  但凡要向某人、某单位学习,被学习方总要有“两把刷子”。浙江省温州市消保委作为一家地市级消协组织,笔者对它知之甚少。不过,最近该委“露了一手”,让人眼前一亮。
  “3·15”前两天,即3月13日,温州市消保委致函中国铁路总公司,希望查询火车票改签制度中“48小时门槛”设置的合理性和理由,同时建议铁总从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出发,从大国企的社会责任角度出发,取消“48小时退票门槛”的设置,让该规定更以人为本,贴近民生。
  何谓“48小时退票门槛”?简言之,就是“购买的班次在开车前48小时以上,消费者可以任意改签,但是开车前48小时以内,就不可以办理票面日期次日及以后的车票改签”。温州市消保委在函中称,近几年不断地接到消费者反映,认为车票改签制度亟须改进。
  温州市消保委此举,可以被解读为叫板“铁老大”。两年前,浙江省消保委起诉上海铁路局,打响公益诉讼第一枪,那是因为法律赋予了省级消协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温州市消保委只是地市级消协组织,无权提起公益诉讼,但这并不意味着省级以下消协组织不能发声。
  眼下,基层消协组织一年到头都在忙忙碌碌,但究竟忙些啥呢?一言以蔽之,忙着接受个体消费者的投诉,忙着调解。说得好听点,这是在发挥消协组织作用,但说得难听点,这叫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消费纠纷林林总总,千千万万,光忙着调解,忙得过来吗?特别是大中城市,消费者成百万上千万,消费纠纷层出不穷。可不可以把眼光放远一点,从根儿上找问题的症结,想方设法把可能出现的侵权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换句话说,消协工作能不能提升,从一般性的纠纷调解转到从制度层面去防范侵权行为的出现?当年浙江省消保委起诉上海铁路局,上海市消保委起诉三星、OPPO,中消协起诉雷沃重工,其实就是消协工作转型升级的一种体现,为的是从源头上斩断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黑手。地市级乃至县级消协组织虽然无权提起公益诉讼,但总应该找一找工作的突破口,不应该一年到头都围着消费者的个体投诉转。
  学学温州消保委的大局观,不好吗?

□喻山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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