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被认定为无传销县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4月13日 A5 版)

  本报讯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兴业县为无传销县,该县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率达87.9%,无传销校园创建率达100%。
  近年来,兴业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创建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乡镇、社区的作用。县打传办、工商、公安、综治办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从而建起点线明晰、内外结合的打传监管网。
  据介绍,兴业县政府在各镇设置打击传销宣传栏86个、打击传销举报箱100个,发送打击传销宣传短信20万条,播放打击传销公益广告579条次。与此同时,县政府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增强执法力量,仅2016年就出动执法人员415人次,组织开展打击传销行动6次,检查出租屋、旅馆、车站等重点场所375处。同时,该县以行政村为单位,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进行登记备案,在全县形成全民抵制、全民防控、全民打传的良好局面。

□蒋 洁 庞 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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