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做好年报后续工作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9月19日 A2 版)

  本报讯 2016年度年报工作结束以来,针对未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年报的市场主体,北京市工商局房山分局采取多项举措,积极做好年报后续工作,有序推进市场主体信用监管。
  该分局结合日常执法检查,督促市场主体补报年报。通过规范操作,该分局进一步完善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依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完成逾期未申报市场主体进入异常经营名录的列入工作。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该分局严格按照企业申请、提交材料、申请核实、移出决定的规范程序执行。同时,该分局做好各类市场主体经营异常情况列入、移出相关文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房山分局还进一步发挥联动机制作用,积极实施信用监管。该分局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公示列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名单,通过资源互通、信息共享,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作用,对失信企业实施信用约束。
  此外,该分局按照上级机关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工作要求,制定清理方案,对连续两年未依法年报、纳税且无法取得联系的市场主体依法予以吊销。
  截至目前,该分局完成经营异常名录列入4834户、异常记录8796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705户、移出异常记录788条;开展包括房产经纪、商品质量、消费侵权、金融、危险化学品类等主体抽查1538户。

□曹 振 京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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