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建联YIJIANLIAN商标争议案

福建省名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8日申请注册第3517447号易建联YIJIANLIAN商标,指定使用在鞋等商品上,2005年5月21日获得核准注册。2009年5月11日争议商标转让至易建联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名下。
著名篮球运动员易建联对该商标提出争议,认为其注册损害了自己的姓名权。被申请人名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答辩称,争议商标是被申请人独创的,使用的产品通过被申请人的营销网络销售,不会造成消费者误认。
商评委经审理认为:申请人易建联是我国著名篮球运动员,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前已经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被申请人未经申请人授权,将与申请人姓名相同的文字申请注册商标,侵害了申请人的姓名权,已构成2001年《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情形。商评委最终裁定撤销易建联YIJIANLIAN商标的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