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法治工商建设获市长批示肯定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10月12日 A2 版)

  本报讯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市长周家斌日前批示肯定桂林市工商局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确保公正文明执法工作。他指出,市工商局工作经验值得推广,各单位要认真学习。
  近年来,桂林市工商局围绕法治工商建设要求,着力筑根基、建制度、增能力、强保障、严监督,法治建设成效显著。该局连续5年获得桂林市年度依法行政优秀单位称号,被自治区工商局评为2016年度法治工商建设优秀单位。
  该局每年召开一次“建设法治工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商建设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任务落实,坚持把法治工商建设纳入全局责任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该局在具体办案机构设法制审核员,负责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初步审查,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决策和监督。目前,全市工商机关100%建立了法制机构,设专职法制审核员40人,部分单位外聘了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涉诉法律事务处理等,提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能力。
  该局制定重大决策程序管理办法,推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纠错和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实行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价制度,重大决策质量逐年提高。该局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公示行政执法行为依据、程序、时限、结果以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等信息,做到重大事项及时公开、经常性事项经常公开、临时性事项随时公开,方便公众监督。近两年,该局公示2500余条企业许可信息和2400余条行政处罚信息。该局出台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审查制度等,从源头上杜绝滥用职权、越权行为。
  该局注重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先后与国家工商总局行政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等签订再教育培训战略合作协议,培训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同时选派一线执法人员挂职锻炼、跟班学习。从2014年开始,该局坚持开展“执法大讲坛”活动,截至目前已举办42期大讲坛,参训人员超过5万人次,促进了年轻执法人员成长。该局坚持开展典型案件评选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业务标兵和执法办案能手评选活动,近3年共评出典型案件43件,其中2件入选2016年自治区工商系统监管执法十佳案件,12人次获得自治区工商局和市局授予的业务能手或岗位标兵称号。
  该局从履行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四统一”出发,制定了一套行政执法评查标准,每年对各县区局及市局执法机构开展2次行政执法监督,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案卷瑕疵、案件公示的及时率和准确率等。近3年该局发出执法检查情况通报6份,发现并督促改正问题60多个,相继为办案机构配发执法记录仪200余台。截至目前,该局利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现场处置情况1000余次,提供现场执法证据300余次,查处案件600余件,没有发生一起对执法人员的投诉。
  该局出台了案源管理制、案件审批制、案件主办人负责制、行政处罚行为过错追究制等,对案件查处全程实施监督。近3年全市工商系统共办案7500余件,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诉讼50件,相关机关全部作出维持行政处罚的决定。

□廖晓珺 赵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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