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46名消费者
——云南省蒙自市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汽车消费纠纷记
“感谢市场监管部门,如果不是你们,我们就不可能拿到合格证!”11月2日,张宏春、邓婷元握着云南省蒙自市市场监管局领导的手十分激动,同时送上了写有“热情服务公平正义”的锦旗。
车辆合格证“迟到”时间最长超过半年
今年6月以来,相继有46名消费者向蒙自市市场监管局投诉,称购买的轿车因经销商长时间无法提供车辆合格证而无法正常挂牌上路。
据这46名消费者称,他们从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购买轿车后,经销商迟迟不提供车辆合格证,时间最长的超过了半年。刚开始,该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正常解决投诉,但随着类似投诉越来越多,该公司开始与生产厂家互相推诿,致使汽车合格证拖欠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4S店销售人员称,合格证还滞留在厂家,而厂家回复称,车和合格证是一起发出的。”消费者表示。
新车不能及时拿到合格证,对消费者的影响显而易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有关规定,车辆上牌必须提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未悬挂号牌上道行驶的行为违反道路通行相关法律规定,车主将面临行政处罚的责任风险。此外,按照保险公司的盗抢险免责条款,车辆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车牌号,不在理赔范围内。
合格证“迟到”属汽车销售环节“潜规则”
新车合格证去了哪里?为什么会“迟到”?据业内人士透露,如果新车合格证不能随车交给购车者,一般情况下是被拿到银行做抵押融资了。
蒙自市市场监管局以此为线索展开调查,结果显示,由于轿车市场特殊的经销模式,新车合格证“迟到”成为轿车销售环节的一个普遍现象。当前,轿车市场很少有经销商用现金进货,他们一般采用融资手段,即以“车辆合格证质押贷款”的模式经销货物。其流程为:汽车制造商、汽车经销商与银行(通常为总行)签订三方协议,由经销商从银行贷款(通常为车价的80%左右)向汽车制造商支付提车货款;汽车制造商将汽车发往经销商的同时,将车辆合格证作为质押物交给银行,以免经销商卖了车不还银行贷款。经销商每卖出去一辆车,收到消费者的购车款后,就拿钱去银行换回一个汽车合格证。但有时是卖几辆车后一起去拿,中间环节需要好几天。遇到特殊情况,经销商还会将卖车所得款用于其他地方作为周转资金,不能立即偿还银行贷款,因而消费者会迟迟拿不到合格证。
经销商同意限时发放所有车辆合格证
接到投诉后,蒙自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安排制定解决方案。在纠纷解决过程中,该局一方面极力安抚消费者情绪,另一方面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数次协商。
9月27日15时至17时42分,在蒙自市市场监管局会议室,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有关规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局、蒙自市市场监管局、蒙自市信访局、蒙自市消费者协会一起对46名消费者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经过投诉方代表和被投诉方代表的陈述和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从10月16日到11月30日分批次发放所有无故拖延的车辆合格证。
截止到10月31日,46份“迟到”的车辆合格证全部发放完毕,一场历时5个月的汽车消费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马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