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践和思考
党的十九大报告根据新时代要求,提出了党的建设总要求,明确党的建设指导方针为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更为关键。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做法
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抓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组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西城分局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突出党风廉政建设个性化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共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个性化责任5条,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机构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一约谈主要负责人,指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责任机制,确保责任落实不留死角。
分局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对各工商所所长开展集体约谈,以全程纪实为抓手督促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编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手册》,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
在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方面,分局制定《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编印了《政治生态学习资料》,让每一名党员学思践悟,入脑入心。分局党组成员对分管和联系机构开展加强政治生态建设主责约谈,层层传导压力,把落实主体责任延伸到基层。
基层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一些问题
落实主体责任考核标准有待细化。考核工作缺乏量化标准,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识不统一,操作规范性有待提高。通过日常监督执纪和走访调研发现,有的部门仍存在对“四种形态”思想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认识不清的问题。有些党支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碍于情面、习惯当老好人的思想,在“四种形态”宣传教育和实践运用上存在“宽松软”的问题。
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习惯于“上传下达”,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
全程纪实痕迹化管理有待加强。为避免履行“两个责任”全程留痕管理成为“稻草人”,纪检组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工商所所长人手一册《全程纪实工作手册》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手册》。对工作记录本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并将其作为考核履行“两个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检查中仍发现有不记录或记录不规范的情况。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建议
领导干部要带头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干部要带头履行“一岗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与分管部门共同研究、督促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要细化责任分解,层层压实责任。要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要强化廉政教育。要以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和党课为载体,多种形式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重要时间节点,做好有关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提醒、教育和自查。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促使其自觉担当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要细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机制,强化常态监督。纪检组要把协助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第一职责,协助党组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制度,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各级党组织充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注重强化动态监督和日常监督,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在“两个责任”落实中的“晴雨表”作用。重点以信访案件作为抓早抓小的切入点,深入查找、分析信访投诉的类型和特点,加强对信访函询、谈话痕迹化管理,时刻提示干部要树立痕迹意识,留存相关证据材料。针对行政不作为信访较集中的问题,树立正确的信访工作导向,切实降低行政不作为类信访发生率。
□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 王 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