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行政执法公告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11月21日 A9 版)

  北京天国时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8行初204号行政判决书,我局决定撤销你单位于2015年12月3日取得的公司设立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我局于2015年12月3日向你单位核发的营业执照作废。你单位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将《营业执照》缴回我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二层213室)。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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