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缺斤短两需法律补足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12月23日 A2 版)

  北京青年报记者近日随机选取吉野家、汉拿山、眉州东坡等10家知名连锁餐饮企业进行调查,发现其外卖分量比堂食少,“分量最多可相差近150克,相当于五分之一菜量”。
  笔者认为,不管是按照消费者的认知,还是外卖的商业逻辑,餐馆的堂食与外卖之间仅仅是取餐和就餐方式的不同,在饭菜的食材原料、分量等方面不该有区别。外卖分量比堂食少,或者外卖以素菜替代荤菜,这在本质上就是一种缺斤短两行为。
  客观地说,这有可能是餐馆经营者的一种无奈之举。随着外卖平台提高佣金抽成并强迫商家参加各种优惠活动,餐馆在外卖平台销售饭菜的经营成本明显增加。这决定了餐馆经营者要保障自身利润不下滑,就必须将外卖平台强加在自己身上的经营成本转移到消费者头上。他们能想到的办法,通常就是使外卖价格高于堂食价格,或外卖分量少于堂食分量。否则,餐馆经营者在外卖平台上销售饭菜就赚不到钱,甚至赔本儿。
  然而,在这种情况之下,消费者维权很难。一般来说,外卖的分量单位基本上是“份”“碗”,而不是使用斤、两、克等可以具体量化的单位。这导致消费者就算感觉外卖分量少,也无法判定到底少了多少,最后只能给差评,无法走法律途径维权。
  就外卖行业的发展来说,这种现象若成为行业普遍现象,必定会伤害消费者对外卖行业的信任,最终选择用脚投票,重新去餐馆点餐,对外卖行业的发展很不利。
  因此,不管是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还是从保障外卖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来说,都必须纠正外卖缺斤短两的现象。
  有关部门要完善外卖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以行业标准明确外卖与堂食在分量、质量、价格等方面的一致性,同时应当明确外卖行业饭菜分量要采用可具体量化的单位。这样,既让消费者有充分的知情权以便更好地作出选择,也可为消费者维权、监管部门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尽快完善法律法规,补足外卖缺斤短两,乃当务之急。

□何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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