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宣传贯彻新《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12月28日 A5 版)

  本报讯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为进一步做好宣传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工作,山西省工商局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贯彻工作。
  省工商局强调,全省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突出重点,创新宣传方式,普及公平竞争的法律知识,积极营造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以确保宣传活动有声势、有重点、讲实效,切实增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省工商局组成工商普法宣传队,结合自身职能,通过发放普法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数万册。此外,省工商局邀请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有关人士举办“山西工商文化大讲堂”专题讲座,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总则、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责任及该法的重要意义等方面进行细致解读。

□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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