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销售不合格商品被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经北京冠标商品质量检验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广渠门店销售的“120312珍誉男式针织手套”被判定为不合格。
北京市工商局东城分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属于销售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采用的产品标准的商品的行为。
东城分局依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和《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3.64元,罚款38.7元。
□卓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