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职促发展 积极作为谱新篇

时间是开拓者前行的刻度,见证奋斗者筑梦的足迹。2017年注定是不同寻常的一年,“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题而众篇明。
党的十九大是改革进程中的里程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聚起改变中国的力量,我们在新时代开启了新征程,每个人都是历史的缔造者。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也在这一年书写了属于自己的篇章。
这一年,江西省消保委夯实工作基础,继续砥砺前行。根据江西省各级消保委(消协)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17年全省消保委(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8152件,解决7604件,投诉解决率93.28%,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167件,加倍赔偿金额28万元。2017年,全省各级消保委(消协)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4.8万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31万元,创建放心消费、和解联络对接,进行大学生金融消费教育、老年人消费教育、食品安全消费体察、发布消费指导信息……在维护赣鄱人民消费合法权益的道路上,从未停止脚步。
加强组织建设铸造维权利剑
为了适应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2017年3月,江西省消保委成立。一年来,江西省消保委加强组织建设,创新维权机制,强化消费教育,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2018年,江西省消保委将加强志愿者队伍、律师团、记者团建设,协调指导地市消协组织机构建设,推动设区市、县(市、区)消保委的组建工作。目前,南昌市、宜春市、九江市也紧跟省消保委步伐成立了消保委。
升级微信公众号延伸维权平台
2018年,江西省消保委将对原有“江西放心消费315”微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新增放心消费示范店与投诉和解联络单位地图定位展示功能;新增投诉和解联络单位管理平台,通过该平台可以登记创建和解联络单位,并可以协调处理和解联络单位的案件,做到省市县三级管理,职责划分清晰,使消费者消费、维权两不误。
开拓创新提升消费维权能力
唯创新者进,唯创新者强,唯创新者胜。随着消费结构升级,江西省消保委勇于探索,创新工作方法,拓宽消费者与企业直接沟通的渠道。2018年,江西省消保委将在全省进一步发展投诉和解联络单位,监督企业加快投诉和解,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能。
江西省消保委完善约谈制度,针对行业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劝诫、建议,在督促其规范自身、整改问题的同时,积极与有关行政部门就约谈中发现的问题沟通交流、通报情况,提前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
积极开展活动提振消费信心
2018年,江西省消保委将继续抓好消费教育,围绕2018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品质消费美好生活”的年度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发布会、网上咨询活动、“3·15”晚会、在线访谈等形式,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提高《消法》及《江西省实施〈消法〉办法》的社会认知度,积极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江西省消保委将积极开展各类活动,与消费者面对面。比如组织消费体察,让消费者亲身感受商品的生产过程,架起消费者与企业沟通的桥梁;围绕年度主题组织消费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等活动,尤其是要针对农村消费市场假冒伪劣较多、维权渠道不畅以及老年消费、网络消费陷阱多等突出问题,整合社会力量,广泛开展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三下乡”活动。
江西省消保委还将继续开展各类商品和服务的比较实验,将问题反映突出的领域列入重点消费调查范围,对存在问题较严重或投诉较多的企业加大约谈力度,让消费者和不良商家真切感受到,消费者组织不仅存在而且很有力量。
发展的新时代业已开启,这也是一个消费的大时代。2018年,江西省消保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强化“消费者至上”的意识,紧紧围绕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站在消费者的立场,倾听消费者的声音,反映消费者的意见,依靠消费者的力量,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并加强组织建设、开拓创新、勇于担当,成为江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
□廖 青
(本版照片由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