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干部还应当好“推销员”
近期,一则扶贫干部帮助贫困户“站台吆喝”的新闻令人印象深刻。媒体报道,某县扶贫干部方女士,两年间通过微商平台帮助贫困户推销土鸡、土鸡蛋、黑猪肉等特色农产品,促使贫困户增收近10万元。由此可见,扶贫干部充当贫困户土特产品“推销员”,不仅大有可为,而且大有作为。
毋庸置疑,发展产业是保障贫困户真脱贫、不返贫的重要措施之一。然而,对大多数贫困户来说,其知识、能力水平决定了他们只能因地制宜从事传统的种植养殖业,这也导致部分贫困地区农产品同质化竞争加剧。与此同时,市场供求信息不对称,令很多贫困户陷入“广种养、愁销售”的困局。
困局怎样破解?抱着“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观念,坐等市场主动找上门来,只会坐失良机。靠贫困户自产自销打开销路,希望十分渺茫。让贫困户花钱做广告,太不切合实际。因此,这就需要政府“有形之手”出招,完善机制、搭建平台、营造氛围,推动贫困地区的土特产品走出“深巷”。同时,需要成千上万的扶贫干部伸出援手,利用电商、微商等平台,为贫困户销售土特产品“站台吆喝”。
事实证明,扶贫干部帮贫困户“站台吆喝”,往往因其身份可信度高产生很强的广告效应,从而实现贫困户增收和消费者满意的双赢目标。有关地区政府部门应大胆探索创新,将扶贫干部通过电商、微商平台等帮贫困户推销土特产品纳入扶贫工作考核范畴,并摸索出不违背市场规律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我们相信,贫困人员主动、政府部门推动、帮扶干部拉动,“三驾马车”同向发力,贫困户脱贫指日可待。
□章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