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查处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案件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8年07月13日 A2 版)

  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高邮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案件。
  前不久,有人向高邮市市场监管局甘垛分局举报称,他从甘垛一家食品生产企业订购了30罐红豆薏仁枸杞粉,食品标签上标注含有氢化植物油,但没有标注反式脂肪酸含量,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
  接举报后,甘垛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企业检查,没有发现库存产品。企业负责人王某称,杂粮保质期较短,现做的口感好,因此他们都是根据客户订单生产,没有存货。执法人员从仓库里发现了几张未用的食品标签,标签显示食品名称是红豆薏米枸杞粉和红豆薏仁枸杞粉,标签上配料中有“植脂末(葡萄糖浆、氢化植物油、乳粉、酪蛋白)”字样,标签上标注含有氢化植物油而未标注反式脂肪酸含量。反式脂肪酸是对健康不利的不饱和脂肪酸,据专家研究,反式脂肪的热量占食物总热量的比例“每增加2个百分点,冠心病发生率增加一倍”。因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规定:“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时,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执法人员查看了企业的账册,红豆薏仁枸杞粉共生产30罐,货值金额920元,成本价750元,违法所得170元。红豆薏米枸杞粉共生产770罐,货值金额8855元,成本价7315元,违法所得1540元。
  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车间内有大量白砂糖,而散落在桌上的食品标签显示食品名称是红豆薏仁粉,配料中包含冰糖,但是账上记载进的货全是白砂糖,没有冰糖。执法人员询问王某,是不是用白砂糖代替了冰糖。王某辩解说,冰糖和白砂糖分子式是一样的,口感也差不多,只是制作过程不同。执法人员严肃指出,那就应该在标签上标注为白砂糖。《食品安全法》中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经过再三询问,王某只得承认,是为了节约成本才这样做的,因为白砂糖比冰糖便宜。经查,该产品共生产800盒,货值金额7200元,成本价6400元,违法所得800元。
  最终,该企业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共52510元。

□朱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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