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公告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8年07月19日 A9 版)

  李波波(身份证号410328199212284536),2018年3月12日,朝阳工商分局双桥工商所执法人员配合国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南里4号院北门东侧50米,你店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抽测,其中醒狮牌电动自行车型号为16*锂电36号,邦德富士达牌电动自行车型号为:TDT18Z。2018年7月2日出了检测报告,上述两款产品判定为不合格。2018年7月5日,执法人员去上述抽测的经营场所,发现你已撤店,无法取得联系。现予以公告,请尽快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双桥工商所取得联系,接受调查处理。
联系人:马千里 王培明
电话:010-8570872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杨闸环岛东200米路南双桥工商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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