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作废公告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8年07月21日 A5 版)

  因申请人隐瞒重大事实且提供虚假材料,我分局依据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已撤销相关行政许可。现依法公告下述营业执照作废:(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7098526499G、法定代表人为蔡顺英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2)注册号为110107017544204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3)注册号为110107017432424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4)注册号为110107017650342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
  2018年7月17日

 

网友最新留言
我要评报
  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