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涉及药品生产和批发、零售经营者三千四百七十家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8年07月31日 A3 版)

  本报讯 连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本着“打击一个、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原则,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据悉,该局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问题,重点检查以下行为:未经许可生产销售中药饮片,贴牌销售中药饮片,挂靠走票,伪造购销存记录或记录不一致,冷链保障不到位、数据造假,药品零售环节进货渠道不规范、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经许可、备案生产经营或者使用未经许可、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以及通过网络违法违规销售药品、医疗器械。
  该局将学校超市(小卖部)、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点作为重点单位,查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证明、食品原辅料采购把关和进货查验记录、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设施设备维护等重点内容,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学校、幼儿园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在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方面,该局重点检查食品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生产工艺、生产过程和生产条件等情况发生变化后,是否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各项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对使用的原辅料是否按标准要求进行逐批查验,并如实记录;是否按要求合理存储原辅料,并如实记录;是否如实记录生产过程,并按照要求进行保存;是否对出厂销售的产品进行逐批检验,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销售;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如实记录销售情况。
  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食品、药品生产和药品批发、零售经营者3470家,餐饮店960家,下发督查单2673份,立案查处62件。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确保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杜志锋 韩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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