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加强未注册商标使用行为管理
本报讯 吉林省工商局近日印发相关行动方案,决定7月至9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行为的“净化”专项行动。
据了解,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供的专项行动排查清单(吉林部分),吉林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清单中提及的吉林省部分市场主体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大力整顿规范未注册商标使用管理秩序,有效防范和消除违法使用未注册商标可能产生的不良社会影响,净化市场竞争环境。
目前,吉林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方案要求,已完成第一阶段任务,且积极主动开展执法检查。第一阶段任务包括“及时组织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工商分局传达、学习专项行动方案,使执法人员领会专项行动精神,了解开展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要求,加强对《商标法》关于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相关条款的学习”等。
据介绍,在行动中,吉林省各地根据有关清单,合理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视情况安排由本级办理案件或者将案件线索转交涉案地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并对转办案件线索的立案及查处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具体办案单位根据案件线索,对辖区内有关市场主体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商标违法使用行为及时制止,限期改正,予以通报,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针对此次行动,吉林省工商局对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年度商标监管的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强化进度管理,确保取得实效。二是明确标准,严格执法,深入学习《商标法》关于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的各项规定,对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商标使用违法行为及时处置;对有意见分歧的案件,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确保案件查处准确。三是统筹推进,形成合力,将开展专项行动与加强日常商标监管相结合,与开展“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统筹兼顾,持续加强对市场主体使用商标行为的有效监管,同时,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及新媒体,广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及工作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促进市场主体依法注册和运用商标,推动品牌经济发展。
□李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