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公告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8年08月28日 A9 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5行初697号行政判决书已经依法作出了撤销北京和泰中医诊所有限公司2017年5月23日股东变更登记的决定。该单位逾期未将营业执照正、副本缴回我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局于2017年5月23日核发的北京和泰中医诊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5458220K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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