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当事人:北京市蒲洼利芝圆信息咨询部等18户个体工商户(名单附后)
经查,在我局核准登记的北京市蒲洼利芝圆信息咨询部等18户个体工商户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经责令改正仍未办理变更登记,情节严重。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吊销北京市蒲洼利芝圆信息咨询部等18户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对上述行为的处罚决定,可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房山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
2018年8月28日
北京市蒲洼利芝圆信息咨询部
1101113029806
晋国宽
北京嘉和秀苑信息咨询部
1101113031043
隗淑琴
北京十渡小夜岛水上餐厅
1101113032744
王铁生
北京八渡健军汽配商店
1101113039767
高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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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13032923
隗术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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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1604069931
杨成玉
北京十渡殿连自行车修理部
1101113036148
刘殿连
北京十渡芬芳服装店
1101113037001
隗永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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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13037958
隗花荣
北京十渡贻娟百货商店
1101113039937
王贻娟
北京十渡文国垂钓园
1101113038879
杨文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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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13033000
李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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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13032999
杨守兰
北京市十渡兴恒发百货超市
110111600234719
梅勇伟
北京晨鹤运输服务部
1101113040658
隗合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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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13032927
赵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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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13034188
李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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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13037332
蔡丰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