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听证公告
京工商房企监听告字〔2018〕第09121号
北京天禄正信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03HJA2D
法定代表人:周爱南
身份证号:430124196210135063
由我局调查的你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设立登记一案,已经我局调查终结。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许可撤销程序规定(试行)》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我局拟将作出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你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申请设立登记过程中,向登记机关提交的“北京天禄正信商贸有限公司章程”中“魏阿奇”签名经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不是魏阿奇本人所写,且魏阿奇对你公司设立登记情况毫不知情。你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我局拟将作出撤销你公司2016年1月29日设立登记的决定。
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许可撤销程序规定(试行)》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决定,你公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请你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贺宁、李连春
联系电话:010—69362315转8112
联系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22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