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食品难觅踪影
2007年初,我调到安徽省安庆市枞阳县工商局横埠工商所担任所长。当年9月,国家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商部门承担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任务,其中清查过期食品是工作的重点。我带领同事每天都能在食杂店查到糕点、方便面等过期食品,少则几种,多则一排货架上全是过期食品。越查,我越忧心忡忡。
担心的事情最终还是发生了。一次,市工商局暗访,发现我所辖区某食杂店货架上摆放着一箱过期腌制豆角。后调查得知,当日上午我们检查离开后,经营者偷偷将已过期的腌制豆角摆到货架上销售。由于当时法规对销售过期食品行为无罚则,店主并未为自己的侥幸行为付出沉重代价,而我却因此失去了去市工商局工作的机会。
知耻而后勇。我们绞尽脑汁寻找破解的办法,一方面,我们向食杂店发放宣传单,一项项列出销售过期食品需要付出的“代价”;另一方面,我们要求经营者彻查货架上的食品,督促其主动清理过期食品……即便如此,仍有部分经营者抱着侥幸心理,不主动自查过期食品,甚至有少数经营者跟我们玩“捉迷藏”,我们刚走,他们就将过期食品上架销售。
转机来了!2009年6月,《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对销售过期食品行为,少则可罚2000元,多则可罚数万元。徒法不足以自行。我所严格执法,仅半年时间就查办销售过期食品案20余起,有的经营者甚至半年内被处罚了两次。很快,法律效应逐步显现,有的经营者主动要求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培训,帮助其掌握《食品安全法》知识;有的经营者设立了快到期食品销售区,提前降价处理快到期食品……
2015年10月,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法律对销售过期食品行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法律的威严促使食品经营者更加严格自律,想方设法主动清查过期食品。前几天,我问一名执法人员:“还容易查到过期食品吗?”她说:“现在查到过期食品的概率比中彩票还小。”
10余年时间,为何过期食品在农村市场出现的概率越来越小?笔者认为,一方面,是因为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在不断健全;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国食品监管机构的设置变得更加科学合理。此轮机构改革,市场监管总局下设了5个与食品监管有关的司局,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可见一斑。因此,这几年,尽管我国的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但没再出现类似三聚氰胺奶粉等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我们有理由相信,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一定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
□安徽省枞阳县市场监管局 章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