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严把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关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8年10月16日 A2 版)

  本报讯 连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修复“移出”相关工作,做实监管基础数据,严把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关,有力推进了信用监管提质增效。实施信用监管让失信违法市场经营主体体会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滋味,倒逼市场经营主体更加重视维护自身信用,许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市场主体要求修复信用。截至目前,该市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47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46户,标记为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1036户,已通过媒体对外公示,督促其整改;对按照规定补报年度报告并提出申请的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201户,个体工商户恢复正常状态的有205户。

□杜志锋 晏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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