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构建“大消保”格局新常态
——访北京市通州区工商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树田
近年来,北京市通州区工商分局紧密围绕“社会发动、部门协作、企业参与、区域协同”的工作主线,积极构建与北京城市副中心标准要求相适应的“大消保”格局,收到了突出效果。为此,记者近日采访了通州区工商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树田。
主持人:在社会多元参与方面,通州区工商分局做了哪些工作?
高树田:我们搭建老年消费教育基地、消费教育精品课堂两个宣传教育平台,结合“送法律、送服务”和“放心消费在社区”活动,围绕国家颁布的新法律、新法规,消费领域的新问题、新趋势和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问题,通过专家授课、现场体验、互动交流等形式,将消费维权服务触角延伸到商场、社区、校园、园区。2018年,分局共组织普法宣传、交流咨询、现场服务活动86场,参与群众4000余人次。
我们借助专业机构的人员和技术,通过专业机构牵头、社区群众参与的形式,连续两年对大型商业、服务业企业开展实体店体验式消费调查活动,将活动中发现的11户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经营户和普遍存在的问题通报新闻媒体,发动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问题的整改。我们充分发挥“两微一网”宣传引导作用,利用微博、微信和网站披露违法信息、提示消费风险,协调和发动大运通州网、通州发布、房产经纪正能量等知名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积极参与,同步发布消费提示警示信息754条次,曝光“被诉大户”322户。
主持人:是怎样通过部门协作破解消费投诉热点难点问题的?
高树田: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既离不开政府的重视,也离不开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和参与。我们在严格做好投诉受理和调解的同时,第一时间将问题风险上报属地政府,建议政府牵头研究从问题源头防范化解风险,先后报送8条事态发展趋势分析和意见建议。我们反映的情况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依托区市场消费环境建设联席会平台,组织区政法、综治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专题研究会商,制定了工作预案、理顺了部门职责、强化了部门协同。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充分履行职责,实现了部门间的无缝衔接。目前,已有6.24万件投诉得到圆满解决,其余投诉受理调解工作也在稳步有序开展中。
主持人:如何让企业参与消费维权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高树田:去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我们以北京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为重点,着力推进《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加强网络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框架协议》有关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监督企业妥善高效解决消费争议。苏宁公司将交易平台全部的第三方网店资质信息移交给通州区工商分局,为我们全面掌握网店经营者基本情况、准确预判消费风险、制定防范措施和规范经营行为奠定了信息数据基础。
2018年,通州区工商分局与3家网络交易平台签订《落实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框架协议》,使网络交易平台的商家入驻审查登记、商家售后服务管理、交易纠纷处理制度规则全部高于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结合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我们将消费争议快速解决机制覆盖至全部大型商业、服务企业。2018年,135家“绿色通道”成员单位共自行调解消费纠纷1955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有效降低了消费者维权成本。
主持人: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高树田:我们在2015年与天津市武清区,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香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签署《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框架协议》,建立跨地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联席会议机制。2018年,六市区县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签订了《消费维权一体化合作协议书》,在信息共享、经验交流、宣传引导、纠纷处理、执法办案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深入合作。
六市区县强化案件信息共享,及时通报违法案件线索和案件查办情况;深化执法协作,联合查处销售“JACK JONES”不合格服装、侵犯FEPORID商标专用权等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罚没款205万元。组织工商和市场监管、商务、环保等部门走访交流,互通先进做法、工作经验,组织对京津冀接合部成品油、车用尿素联合检查。联合推动企业消费维权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的跨地区提升和统一,实现了华北地区北京苏宁网络交易平台、实体店的商品退换货标准“就高不就低”、线上线下同标准。
2018年,我们率先对923户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市场主体开展商品质量“双随机”抽查,对消费者关心、关注的41类712组商品开展质量抽检,全年共查处481起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调解消费者投诉9.7万件,妥善处置6起消费群诉事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本期主持人 本报记者 周 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