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组织谋划 打造“放心消费之城”
——访安徽省铜陵市工商局副局长陆峰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是拉动经济发展、促进城市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式。安徽省铜陵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升到政府层面开展。铜陵市工商局作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牵头和具体实施部门,在创建工作中坚持高质量开局、高标准实施、高强度推进,紧扣打造铜陵“放心消费之城”的目标,创建工作特色鲜明,成效显著,促进了铜陵消费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此,笔者近日采访了铜陵市工商局副局长陆峰。
主持人:铜陵市如何建立和完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有效机制?
陆峰:为了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形成齐抓共建的局面,我市将3个消费维权保护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平台,即铜陵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有机整合,形成了统一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平台。平台涵盖全市40多个职能部门,定期布置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使各部门明确职责,共同推进。
我局作为创建工作的牵头和实施单位,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纳入市局重点工作,对全市一县三区、经开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行每周检查调度,并建立每周工作进展通报制度,倒逼工作进度。同时,市创建办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深入基层督查指导。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市创建办分别对我市雨润中央购物广场等12家企业的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指导。
主持人:在彰显和拓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基本内涵和外延方面,铜陵市做了哪些工作?
陆峰:我市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和约谈企业活动。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市创建办联合各县区创建办分别对铜陵市汽车销售、煤炭经营、电商外卖等多个行业及企业进行了集中行政指导和集中约谈,要求企业知晓放心消费创建的基本内涵和外延,预防潜在的消费纠纷,以积极主动的态度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让消费者切实感受到放心消费创建带来的变化。
为使全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平衡进行,我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互相学习活动。去年7月,市创建办组织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消保委工作人员,12315消费维权志愿者代表,消费者代表和行业人士,专程赴铜陵老家酒业有限公司开展“食品安全知多少,品质消费我参与”放心消费体察活动。活动中,各单位就如何更有效地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和消费维权进行了交流,为创建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经验交流平台。
去年6月,我局召集全市21家知名电商企业,成立电商企业联盟,这也是全省首个电商企业联盟。市创建办协助联盟制定了经营承诺书,并向社会发布了放心消费自律公约,提出了“守法经营,诚信放心”的口号,倡导电商企业自觉为广大消费者提供规范诚信的电子商务经营服务,拓展放心消费创建领域,带动了我市电商企业参与创建活动。
我市在创建活动中,根据消费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在重要时间节点,认真开展社会宣传。我局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刊发消费警示,内容包括元旦、春节期间消费警示、农耕期间消费警示、高考后消费警示、啤酒饮用消费警示。这些消费警示教育,不仅让消费者分享了放心消费创建成果,也得到了各级媒体的广泛关注。
主持人:在工作中,铜陵市工商局是如何抓好放心消费创建各个环节的?
陆峰: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广泛动员企业和经营者主动申报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目前共有143户市场主体参与创建。在完成省局任务的基础上,我局对具备条件的商业集中区、专业市场、旅游景区等,要求力争通过放心消费创建一条街、放心消费创建专业市场和放心消费创建景区全覆盖等形式向各领域延伸,做到单体创建突出亮点、区域创建全覆盖。
按照“统一称谓、统一标志、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承诺”的要求,我市两级创建办严格按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认定标准》和《经营者参与放心消费创建管理办法》等文件,先后经企业自愿申报、消保委和市场监管部门认定推荐、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公示、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等环节确定示范企业。在认定过程中,各级创建办只要发现不符合条件或程序不完善的,果断撤销其拟参评资格,并督促其按照参创要求进行整改。
目前,铜陵市已全部完成市、县(区)两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认定工作,认定71家县(区)级示范单位和10家市级示范单位。
我局对申报参与放心消费创建的企业和经营者实行动态管理。我局要求参与创建的示范企业认真履行消费安全放心、消费质量放心、消费价格放心、消费服务放心、消费维权放心的义务,并对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告知示范企业,如发现有问题将及时进行除名处理,要求示范企业时时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
我市通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整合了消费维权资源,形成了工作合力,营造出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提升了消费水平,促进了铜陵的转型发展。下一步,我局将紧扣打造铜陵“放心消费之城”既定目标,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本期主持人 赵玉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