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出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单笔奖金最高100万元
本报讯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日前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吉林省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单笔金额最高100万元的奖励。该《办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规定,奖励范围由原来只针对食品药品、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的举报进行奖励,扩大到对市场准入、竞争秩序、安全质量等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的多种违法行为的举报进行奖励。
根据全省市场监管实际,为有效避免因谋取私利而导致浪费行政资源等问题,《办法》设置了罚没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案件纳入奖励范围的条件。具体包括:要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事实或者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市场监管部门掌握;举报情况经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结案且罚没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或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明确,对举报者特别是有重大贡献的,举报内容涉及民生关注、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予以重奖。对有重大贡献的举报者单笔奖金不低于50万元,单笔奖金最高为100万元。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核定奖励金额主要考虑两方面因素,分别是举报等级和罚没款数额。举报等级根据举报情况与案件查实的相吻合度,分为三个等级。
□荆雳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