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品”买卖有猫腻

象山查处一起用“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案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9年01月16日 A2 版)

  本报讯 浙江省象山县市场监管局近日查处一起用“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的案件。
  “部队里的靴子,便宜卖了!”执法人员赶到时,男子黄某正身穿迷彩服大声叫卖,他的衣袖上佩戴着印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字样的袖章、胸前粘贴着“武警”标志的粘扣。他向围观的群众介绍说,自己是部队里的人,销售的靴子是部队里剩下来的,现在拿出来便宜卖了。
  针对黄某声称的所谓“军品”,执法人员联系了该品牌的生产厂商,并委托厂商对该批次产品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假货。
  黄某交代说,自己并非军人身份,身上的服装是从老家辽宁省灯塔市的劳保市场购买,卖的“军品”也是自己从辽宁的朋友家拿的,羊毛靴进价每双30元,卖出的价格为每双60元至100元不等;单皮靴进价每双15元,卖出的价格为每双30元。截至被执法人员查获,黄某已卖出羊毛靴4双,非法获利190元。
  执法人员表示,正规的军用服饰、标识必须统一由军需部门调配,任何官兵不允许私自兜售、转赠军品,普通公民更不能穿着军服并打着部队的旗号做生意,这不仅严重损害部队形象,也触犯了法律法规。目前,黄某已被象山县公安部门处以拘留7日的处罚。
  另外,黄某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了“际华三五一五皮革皮鞋厂”“强人QIANGREN”等字样,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最终,象山县市场监管局对黄某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真正的军人绝对不会在街头兜售军用物品。市民如遇见此类“军人”,应尽快报警并拨打12315举报投诉电话。

□姜琪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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