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不放心”为“不放松”

江西宜春首批436名校园食品安全家长义务监督员获聘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9年01月23日 A1 版)

  本报讯“我一定珍惜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宝贵平台,依照规定行使好义务监督权利,发动广大宝妈们睁大眼睛,盯紧盯牢校园食品安全,将以前的不放心变为今后的不放松,变以前的情况不明为今后的情况透明,变以前对孩子们学校用餐问题的无可奈何为今后的积极有为。”近日,江西省宜春市校园食品安全家长义务监督员授证仪式暨业务培训会在宜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举行,来自宜阳学校的学生家长唐雯婷女士在会上发言。
  当天,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为现场21名家长义务监督员代表颁发了聘任证书。宜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宣布了首批获聘的436名家长义务监督员名单,并对《宜春市校园食品安全家长义务监督员队伍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了解,《办法》对校园食品安全家长义务监督员的聘任条件、程序以及家长义务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在江西省尚属首创。
  根据《办法》规定,家长义务监督员的聘期为1年。受聘期间,家长义务监督员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上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其主要职责是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调研、宣传咨询和专项培训,收集、报告学校食品安全信息,指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中存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参与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下一步,宜春市10个县(市、区)和市本级3个特别区都将接续推进家长义务监督员制度。根据相关计划,到2019年春季开学前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工作将置于广大家长义务监督员的监督之下,全市初步形成“社会各界同参与、安全食品共分享”的共治共享格局。
  授证仪式结束后,食品安全监管专家用生动的监管案例和详尽的法律解释为家长义务监督员们上了第一堂课。

□徐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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