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公告
北京旺福吉达商贸有限公司、李志向
北京旺福吉达商贸有限公司2015年4月22日设立登记档案中“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监事信息表”“委托书”“章程”上“于鹏”签名,经鉴定不是其本人签字。北京旺福吉达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了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作出撤销决定如下:撤销北京旺福吉达商贸有限公司2015年4月22日设立登记。
北京盛泰龙兴商贸有限公司、杨晓春
北京盛泰龙兴商贸有限公司2015年5月13日设立登记档案中“郑重承诺”“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监事信息表”“指定(委托)书”“章程”上“谢沛然”签名,经鉴定不是其本人签字。北京盛泰龙兴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了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作出撤销决定如下:撤销北京盛泰龙兴商贸有限公司2015年5月13日设立登记。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以上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我局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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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