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缴回营业执照的通知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9年03月02日 A5 版)

  北京胜辉通达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京工商朝许撤字〔2019〕第5号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已经依法作出了撤销你公司2013年8月30日的设立登记。请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营业执照正、副本缴回我局。逾期不缴,我局将予以公告作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2019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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