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经营需要跨界监管
在电影《让子弹飞》里,葛优扮演的角色有句经典台词:“吃着火锅唱着歌,突然就被麻匪绑了。”现实中,精明的商家从这句台词里发现商机,也做起边吃火锅边唱歌的生意。还别说,无论是KTV火锅还是火锅KTV,确实颇受“吃货+歌迷”们的喜欢,商家还为此打出“吃着火锅唱着歌,享受自己的生活”“吃着火锅唱着歌,谁不想要简单的快乐”等广告。
不得不说,这种跨界经营的确是一种创新举措。然而,跨界经营需要“跨界监管”,以保障其不违法、不走偏。从媒体报道来看,那些KTV火锅或火锅KTV往往会“宰客没商量”。有消费者称,商家虽声称KTV包厢免费,却收取了相当于市价双倍的火锅加酒水的钱。这显然是让人质疑的,并且恐怕涉嫌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
值得注意的是,“吃着火锅唱着歌”也有卫生与安全之虞。传统KTV经营范围只包括卡拉OK娱乐服务,允许经营的食品只包括散装糕点、饮品等。而火锅属于热食类食物,要在KTV内经营火锅,应根据餐饮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流程,递交经营热食类的申请,经相关部门实地查看,符合要求才可营业。此外,近年来,因火锅燃具使用不当、煤气泄漏引发的火灾,以及KTV火灾并不少见,因而“KTV+火锅”这种经营模式更应被严加监管。
笔者认为,“KTV+火锅”之类的跨界经营,必须在合法合格的前提下开展。一旦商家们越来越多地推出这类经营模式,消费者也会越来越多,他们的正当消费权益必须得到文化、市场、应急等监管部门的跨界守护,他们的卫生与安全之忧必须让这些监管部门跨界消除。
□李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