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报告送达公告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9年04月24日 A5 版)

  北京宇辰信通通信设备维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7629828728)、法定代表人王峥(身份证号:110102**** 0802115):
  2018年8月28日,本局组织实施的抽查检验工作中,对你单位销售的标称深圳市创一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JINSLI金盛力牌M330型号GSM数字移动电话机、标称深圳市鑫三盟名博有限公司生产的XiOSSN牌福星100+型号GSM双频数字移动电话机、标称深圳市京正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Amioca A5-D1型号GSM双频数字移动电话机等3款商品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检验机构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分别为NO. BAIC(2018)014-248、NO.BAIC(2018)014-249、NO.BAIC(2018)014-250,现将检验结果公告通知你单位,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请于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本局办理复检手续,逾期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视为认同检验结果。
  特此公告
联系人:隗功江、孟凡宇
联系电话:010-69382572
联系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22号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4日

 

网友最新留言
我要评报
  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