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三十八元才能“免费体验”?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9年06月06日 A2 版)

  初夏来临,又到了游泳健身的好时节。最近,江苏省太仓市不少市民通过微信朋友圈可以看到一篇关于“凯博会所游泳馆集赞免费领取游泳体验券”的文章,原文发布不到24小时阅读量便突破了5万次。免费体验让市民心动,但这事真的靠谱吗?
  有市民领取体验券后发现,所谓的免费体验并不免费,领取体验券后仍需支付38元体验费。接到市民举报,太仓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来到凯博健身会所实地调查。商家表示,此次网络营销活动中发放的体验券包括价值98元的洗浴、游泳和汗蒸体验项目,文章的本意是支付38元即可体验,但由于文中用语表达不当,造成了消费者的误解。
  该局执法人员表示,商家的行为已涉嫌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第八条“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的规定。目前,该局已对商家立案调查。

□潘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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