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为扶贫产业保驾护航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9年07月10日 A2 版)

  本报讯 7月4日,江西省南丰县白舍镇125户槟榔芋种植户高兴地从化肥经销商艾某手中拿到了总额为12.18万元的赔偿款。“多亏县市场监管局热心相助,没耽误槟榔芋的种植,我们脱贫致富更有信心了!”贫困户江老汉激动地说。
  近年来,南丰县将种植槟榔芋作为引导贫困户脱贫致富的重点产业之一,全县种植面积达2万余亩,参与种植农户近1万户,产品远销福建、上海、广西、广东等地,深受消费者青睐。
  今年4月10日,白舍镇许多槟榔芋种植户来到南丰县市场监管局白舍分局投诉,称他们2月份在白舍镇艾某的农资店以每包25元的价格购买了某品牌的钙镁磷钾肥作为槟榔芋种植的底肥,没过多久,纷纷发现使用该肥料栽种的槟榔芋叶子枯萎,根部焦黑,而没有使用该化肥的槟榔芋生长正常。种植户们怀疑是肥料有问题,要求经销商赔偿损失,但经销商仅答应适当补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接到投诉后,该分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艾某已销售该批次化肥1218包,涉及种植户125户,其中有几户是建档贫困户,涉及种植面积近300亩。
  事关农民脱贫致富,该分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消协、白舍镇政府组成维权协调处理小组。处理小组一边聘请农业专家指导种植户补救,挖除涉事化肥,重新栽种新苗;一边对库存化肥抽样,由经销商、种植户代表和执法人员三方签字确认,送样品到抚州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
  5月6日,抚州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检验报告,称所检项目中总养分、有效磷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判定该批次肥料为不合格产品。拿到检验报告后,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处理小组组织经销商、种植户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多次现场调解。最终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经销商按每包100元的标准赔偿种植户损失的协议,共赔偿种植户12.18万元。
  近年来,南丰县将产业扶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主抓手,逐步形成蜜橘产业全覆盖,龟鳖、白莲、槟榔芋产业唱主角,烟叶、蔬菜、畜禽产业为补充的产业扶贫新格局。
  为确保扶贫产业健康发展,南丰县市场监管局将扶贫产业项目纳入审批绿色通道,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派专人全程指导办照,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目前,该县蜜橘种植面积达70万亩,龟鳖养殖面积达2.3万亩,白莲种植面积达1.8万亩,烤烟种植面积达7000亩,涉农企业达30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207户。
  为确保扶贫产业用肥用药安全,该局还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春播前,该局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以次充好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督促农资经营户认真落实“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确保农资商品来源清、去向明。目前,该局已检查农资经营户216户,抽查农资商品67批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1份,立案6起。

□鄢国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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