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发文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
全面自查整改 严守资质准入 确保检验质量
本报讯 甘肃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通报了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和公安交警部门暗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机动车检验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全面自查和整改;资质认定发证部门要严格检验资质准入管理;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和联合执法,提高监管效能,确保机动车检验服务质量。
据介绍,甘肃省在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和暗访检查中发现了四方面问题:不满足批准的检验车型技术条件要求;检验技术人员未经岗前培训和岗位能力确认直接上岗,技术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基本条件不符合;检验操作流程不规范,有漏检、少检项目;质量体系文件和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相关事项发生变更未按规定要求办理变更备案。
甘肃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机动车检验机构要严格落实机动车检验主体责任,从法律主体责任落实、检验设备配置、检验场所条件,检验技术人员条件和管理体系运行五个方面开展全面自查,严格对照机动车检验检测标准要求进行整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机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自查和整改质量。省局实施重点抽查,对不能持续保持取证时能力条件或不能保证检验服务质量的机构依法采取减少批准检验能力范围(限制承检车型)、暂停检验资质或撤销检验资质等措施。
甘肃省市场监管局提出,从严加强机动车检验质量监管。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发证部门要严格遵守资质认定条件要求,对法律主体责任、检验硬件设施、检验场所场地和人员能力条件不能满足要求的不得准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对辖区内获证机动车检验机构日常监管力度,强化联合执法监管,加强与公安、交通和环保等部门信息沟通,强化对机动车检验监管的协同配合,及时发现和查处机动车检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监管合力。
□杨柳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