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积极处理职业举报人行政复议诉讼
本报讯 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坚守依法行政底线,采取切实措施规范和合理限制私益性职业举报人行政复议诉讼。截至目前,该局今年办结职业打假人行政复议申请610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71件,维持区(市)县局作出的行政行为215件。法院以裁定职业打假人与执法案件办理结果无直接利害关系为由,驳回诉讼请求1件。
该局增强复议案件办理程序意识,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行为,依法、公正、及时办理各类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该局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判例,针对反复多次以相同或者类似理由进行举报、大量申请行政复议并提起行政诉讼的申请人,认定其不属于普通消费者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进行的投诉举报,不具备行政复议的主体资格,对其作出驳回的复议决定。对职业举报人驳回复议申请起诉至法院的,提出“非普通消费者不具有行政诉讼的主体资格”的答辩理由,争取法院作出驳回原告起诉的裁定。
针对职业举报人以领取举报奖励金为商机牟取暴利的行为,该局认真研究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投诉举报奖励办法,提出“对举报案件作出当场处罚决定或作出未没收物品的免予罚款决定不予奖励”的观点,并争取法院支持。
□王金海 徐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