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退多收电费1377万元
宁波海曙开展转供电环节专项清查
本报讯 “太感谢了,今年本来因为疫情生意有所影响,现在这笔退回的电费可以补足超市的日常经营所需,我们又能缓口气了。”近日,收到房东退还的46286.4元电费,易家福超市老板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连连道谢。
连日来,海曙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一般工商业转供电环节电价规范清查专项行动。截至8月26日,海曙区市场监管局共检查转供电主体213家,责令清退多收电费1377余万元,惠及终端用户12678家。
据介绍,“转供电”行为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存在转供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称之为转供电主体。转供电终端用户多出现在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中,涉及用户多为小微企业和一般工商业客户等,不由供电企业直接抄表收费。
为切实减轻复产复工期间企业用能成本,打通优惠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海曙区市场监管局主动对接海曙供电局,对全区转供电主体的数量、分布、终端用户等展开有序摸排,制定清单,全面排查区内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公司、写字楼、交通场站。
同时,执法人员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信函、上门等多种渠道,发放转供电价格政策告知书,确保对全部转供电主体政策宣传到位、提醒告诫到位,将政策切实传达到各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电户。此外,海曙区市场监管局多次召开转供电价格推进会、座谈会、协调会,对2018年4月1日以来国家7次降价政策进行解读,明确转供电主体责任,告诫转供电主体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拖延退费,共收到自查自纠表112份。
从前期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辖区内不少转供电主体存在中间加价的行为。为切实杜绝“搭车”收费的“薅羊毛”行为,海曙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重点对各转供电主体是否按要求进行分表电量公平分摊,是否向转供电用户收取电费开具收费票据,是否向终端用户公示其向电网缴纳的电费凭证,各户分摊清单是否公示,是否以电费名义收取电费以外的人工费、修理费、折旧费等内容展开深入排查,引导转供电主体树立行业规范。
截至目前,海曙区市场监管局已对不按要求自查自纠、不按时足额退还多收价款的14家转供电主体依法立案查处,涉案金额265.2万元。
“转供电专项整治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首要重点工作。整治不合理收费,才能切实减轻复产复工时期企业的负担,助力辖区经济发展。”海曙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强督查回访工作,确保该区转供电环节专项清查工作取得实效。
□夏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