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跟踪调查评价食品安全示范县
本报讯 为全面构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工作格局,山西省食安办决定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于10月初至11月底对稷山县等2017年第一批13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开展跟踪调查评价。
山西省委、省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加强食品安全相关责任落实,加强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监管,不断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冯晓斌介绍,对第一批13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进行跟踪评价,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全省人民食品安全满意度的有力举措。
本次满意度测评项目负责人介绍,作为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示范县群众满意度调查项目中标单位,秉持关注民生、服务监管、助力发展的宗旨,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对全省13个第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县食品安全工作满意度、群众对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项目测评工作。
这次调查跟踪评价主要内容包括了解公众对本地食品安全现状的感知,了解公众对本地主要食品生产、销售及流通环节安全监管情况的满意度,了解公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知程度以及对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知晓情况、支持情况及满意度,了解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等。山西省市场监管局要求采取网络调查、电话调查、问卷调查、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每个调查评价对象样本量不少于300个,其中访问覆盖面不少于其所辖乡镇的50%。
□李平林 梁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