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法治“稳预期”作用 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上)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0年10月15日 A5 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作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反复强调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们要认真学习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新的理念、新的举措,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推进食品安全治理法治化,以回应”后疫情时代“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期待。

食品安全治理面临的重大问题亟须加强法治作用
  食品安全问题始终是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也是国家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案,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近年来,我国的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特别是2008年发生三聚氰胺事件后,无论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还是风险评估体系等领域取得的成绩都是有目共睹的。但总体上,食品安全形势仍然严峻,食品安全的实际效果与人民群众的实际感受之间仍然有较大距离。近几年来,食品安全连年居最受公众关注十个问题之首。疫情发生后,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新冠疫情虽并非由食源性疾病引发,但食品冷链、储运、销售环节可能会影响疫情的传播。这种不确定性,进一步引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与风险交流的不充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识是不全面的,需要通过媒体引导、科普等活动,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食品安全问题,但绝不能把食品安全中存在的客观问题,简单归结为消费者的认识与媒体的报道。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在我国食品产业现代化的过程中,成绩的取得伴随着一系列的食品安全问题,例如微生物和重金属污染、农药兽药残留超标、添加剂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所带来的环境关联污染、源头污染、间接污染问题;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法治健全度、严密度不足所导致的主体责任薄弱,违规行为多发等。同时《意见》谈到,在基层,还存在着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地方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不够,基层监管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很多问题都可以归结为法治的缺位与不健全,缺乏基于法治的稳定预期与社会共识。
  提升食品安全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强化法治在食品安全治理领域的作用,凸显双循环背景下法治稳预期作用的重要意义,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前面临的重大问题。一方面,食品安全现有的治理手段和治理能力距离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还存在一定距离;另一方面,食品安全领域因其复合性、科技性、高风险性与不确定性的特点,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也较多体现出复杂性、敏感性与综合性特点。
  提升食品安全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要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食品安全监管治理能力体系、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体系、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食品产业发展支撑体系等多方面加强建设。这意味着食品安全体系应以精细化的方式分为若干相互影响而又彼此独立的子领域,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下的多元治理体系和以食品安全产业结构为根基、以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制度为抓手的社会共治体系,重新定义行政权与社会治理对象的现代关系。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 韩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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