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构建现代化特殊食品市场监管体系
——市场监管系统2020年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综述
特殊食品,特殊责任,特殊使命。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特殊食品的安全、营养和功效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2020年,突如其来的疫情凸显了特殊食品行业的重要性,健康成为人们最迫切的需要。作为保障特殊食品安全的监管部门,肩负着特殊使命。
保障民生通道护安全
“国内200多名苯丙酮尿症(PKU)患儿面临断粮风险……”患儿的需求就是命令,得知这一情况,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急患儿所急、想患儿所想,紧急协调相关方,实施对患儿家庭点对点捐赠,快速消除断粮风险。同时,紧急组织专家对境外捐赠产品实施技术审评和专家论证,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并协调海关予以应急通关。这是疫情期间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个缩影。
2020年,面对年初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特殊食品司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立足本职开展工作,全力维护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特殊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特殊食品安全,助力产业发展。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地方政府疫情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将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纳入重点民生保障通道,推动畅通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供应、产品销售渠道,保障PKU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畅通,切实维护患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疫情期间,特殊食品司及时指导各地严把生产许可关,加强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各地查处了一系列借防疫之名虚假宣传产品具有“新冠肺炎”预防功能、“消灭新型冠状病毒”功效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特医食品科普宣传,发布特医食品消费提示,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强化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和舆情应对工作。
针对审评审批工作需要专家论证等问题,疫情期间,特殊食品司组织指导开展网上技术审评,尽量减少疫情对审评工作的影响。通过调研、电话访谈、答复公众留言等,做好答疑释惑,结合“三保行动连万家、百名干部助千企”行动,各处室直接联系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受权人,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督促指导各地强化职责担当,鼓励企业参加“三保”行动,助力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迅速复工复产。
深化注册备案“放管服”
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考验的是智慧也是勇气,是能力也是担当。深化“放管服”改革是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是优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对于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意义重大。
2020年,特殊食品司持续优化注册备案工作流程,着力深化特殊食品注册备案“放管服”改革。一方面,严格执行保健食品产品注册审评“一次补正”制度,严把注册关。按照流程导向科学管理一览表、流程图及操作规程,严格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审批,切实做到岗位职责明晰、执行标准统一、流程环节可控、审核过程可查。另一方面,推进注册备案网上申请受理。实现了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全程网上办理,统一办事指南标准、统一系统流程管理、统一备案数据共享,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一网办理”,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提高行政效能。
研究完善注册备案和许可制度。会同卫生健康委制定发布《保健食品及其原料安全性毒理学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等三个指导原则,提升保健食品安全评价和卫生指标检测标准,落实企业注册研发主体责任;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特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规程(暂行)》;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保健食品有关注册变更申请分类办理的公告》,优化审评审批程序,提高审评审批质量和效率,妥善解决新旧法规和证书衔接问题;完成《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修订,研究提升行业准入技术要求;加强注册现场核查管理,修订现场核查要点及判断原则,拟订注册现场核查工作纪律守则;开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需求使用情况调研,为修订《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提供决策参考。
专项清理整治除隐患
有效净化保健食品市场,提升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
4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印发后,特殊食品司建立健全整治工作机制,指导各地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全面有序推进整治工作。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检查保健食品生产单位2237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42万家次,立案查办保健食品各类违法案件1127件,涉案金额4110.5万元,罚没金额1514.23万元,专项清理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0年,特殊食品司总结体系检查工作实践经验,部署各地扎实开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印发指导意见,明确体系检查工作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制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指南》等实操文件,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常态化机制,推进体系检查、企业自查报告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排查、消除生产领域风险隐患。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四个最严”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努力构建现代化的特殊食品市场监管体系,提升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本报记者 周 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