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信息化建设 打通全链条保护

——谈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及建立公共服务体系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1年02月03日 A4 版)

  编者按
   知识产权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制度、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关键领域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在科技、经济、民生等领域的作用愈加彰显。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提出“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并进一步指出,要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让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要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本文结合我国以及全球知识产权发展趋势,分析了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及建立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价值与现实意义,并对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发展方向提出建议,敬请关注。

加强信息化建设是全球知识产权发展趋势
  近年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将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确定为全球重要工作之一。一方面,WIPO积极与所有成员国合作开发信息基础设施,共享工作内容、数据和知识,树立尊重知识产权的风尚;另一方面,WIPO向所有成员国提供多样化信息公共服务,包括工具、标准、数据库。在工具方面,WIPO借助信息化平台,提供针对专利文献等知识产权信息的图形检索、翻译、自动化分类等人工智能工具,协助用户检索信息。在标准方面,WIPO制定的标准涵盖专利、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为知识产权数据信息处理提供了规范化模式,有利于国际合作和数据传播共享。在数据库方面,WIPO对全球知识产权数据库相关信息技术平台进行管理,在全球范围内共享知识产权信息和知识。
  发达国家也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有的国家将强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纳入国家战略体系,建立专业化、系统化的公共服务平台并制定信息服务标准规范。如美国专利与商标局于2002年制定了21世纪战略计划,建立专利数据库及操作规则,将专利信息应用到专利管理工作中。日本于2002年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对专利信息服务能力建设作出明确规定,日本的工业产权数字图书馆(IPDL)免费向公众提供专利和商标检索。欧洲专利局建立了专利文献数据库和专利信息中心,前者向公众免费提供70个国家专利文献的浏览和下载服务,后者提供与专利有关的技术检索、法律咨询和商业化指导等多样化的信息服务。

信息化建设是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关键之一
  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内容丰富的系统化工程,当前重点和关键是利用技术手段对信息资源全面整合,开发运用现代化工具,充分释放信息价值。具体来讲,就是要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水平和能力建设,向社会提供更加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深度挖掘提升信息资源价值和效能。
  在数据信息呈爆炸式增长的当下,统一、权威的基础性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是各类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的迫切需求,也是打通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关键。
  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有利于打破各环节间存在的“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解决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碎片化、分散化问题,促进信息资源多领域互联互通、全社会开放共享、高效能开发利用,推动实现知识产权信息在全链条保护中服务创新主体和创新活动的作用。
  自2019年以来,《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指引》和《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相继发布,明确了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顶层设计。随着政策部署和相关举措落地,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正逐步完善。

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重点
  我国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的发展,以公共服务供给为基础,以市场化发展为方向。公共服务是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中极为重要的基础性内容。
  首先,打造基础信息全类型覆盖、专题数据多领域探索的数据体系。完善、丰富的数据库体系是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的基础。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一方面应拓宽采集范围,除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外,还应将遗传资源等纳入采集范围;另一方面强化数据互联互通,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的便利度和社会公众参与度。此外,还可参考域外经验,探索特定领域知识产权专题信息数据库建设,如日本专利律师协会建立的“中国知识产权制度文献数据库”以及早稻田大学知识产权法制研究中心建立的“亚洲知识产权判例检索系统”。
  其次,打造数据处理统一化、服务供给规范化的标准体系。标准化建设是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的必然方向,包括数据处理标准及服务供给标准两个领域。在数据加工处理方面,不同数据库、信息库的互联互通建立在数据一致性的基础上,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同合作也依赖于高效率的信息基础结构和统一的标准体系。参考已有国际、国内标准,我国应尽快确定并推广我国知识产权信息编码、传输等标准。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于2020年11月发布《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指引》,对各服务节点、网点提出工作规范要求。接下来,我国应大力推进工作指引落实,细化标准体系,促进我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规范化发展。
  最后,打造服务手段智能化、用户体验友好型的工具体系。随着知识产权在科技、经济、民生等领域的作用日益彰显,各类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需求迅速增长,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具的开发,是保障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及时、高效获取和利用知识产权信息的关键。我国应进一步推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移动客户端建设,促进服务工具智能化发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领域,应酌情探索用户行为算法研究,有效提升公共服务精准性、便利性,给用户带来更好体验。

□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徐升权 邰玲玲

 

网友最新留言
我要评报
  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