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维护消费品质量安全 全面推动消费升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扩大内需深化改革,不断优化消费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建立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全面促进消费,拓展投资空间,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稳步提高消费能力,改善消费环境,让居民能消费、愿消费,以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依靠创新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
进入新发展阶段,维护消费品质量安全,推动消费升级,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在此,有几点认识与建议。
第一,全面促进消费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这些年,特别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我国推动线上消费线下消费、促进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消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54.3%,创近年新高。我国消费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结构优化调整,成为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支撑。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结构不断调整优化,消费升级作用不断增强,需要通过消费拉动,促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化制度供给、服务供给和市场供给,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带动经济转型升级。
第二,全面促进消费是加快国内国际双循环的“联通器”。一方面,我国已经形成市场和资源两头在外的世界工厂发展模式;另一方面,拥有14亿人口、4亿中等收入群体和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的全球最有潜力的超大规模消费市场。促进消费,有利于把供给与需求、国际与国内、生产与流通联系起来,参与全球经济循环,增加经济纵深,拓展市场空间,形成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竞争的新优势。只有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才能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扩大对全球资源要素的吸引力,推动经济行稳致远。
第三,全面促进消费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动力场”。据统计,2019年我国人口占世界人口的比重为18.2%,GDP占世界的比重为16.4%,但是我国最终消费支出额只占世界总额的12.1%,提升空间巨大。这既有收入分配等深层次问题,也有市场供给满足不了需求的问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国不是需求不足,或没有需求,而是需求变了,供给的产品却没有变,质量、服务跟不上。随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向往,我国消费需求逐渐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传统消费有很大空间,新消费需求正迅速增长。但我国产品质量、品牌意识距离人民群众新期盼还有差距。提升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放心消费,有利于促进消费市场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我国经济潜力足、韧性强、回旋空间大、政策工具多的基本特点没有变,消费拉动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依然强劲。当前,我们应进一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优服务,大力维护消费品质量安全,着力推进消费供给侧改革,促进消费升级,满足消费需求,推动经济提质向好。
一要优化供给结构。发挥我国全球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工业体系优势,打造完善的产业链供应链,促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能源资源等产业门类关系协调。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活力,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促进食品、消费品和工业品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推动工业服务业、生活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业发展,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需求,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良性循环。
二要促进质量提升。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树立质量为本的价值理念,引进先进的产品质量标准、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提升我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以质量品牌为重点,加强品牌的培育、维护和推广。推动出口产品和国内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扩大市场竞争优势。构建适合中国质量发展的标准和认证体系,加快发展第三方认证和检验服务,优化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评级评价,推进产品和服务“优质优价”。
三要维护市场秩序。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围绕儿童学生用品、老年人用品和妇女用品等重点产品,加强消费品等重要民生领域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国内国外市场规则和标准的有机相容,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密切监测市场供需和价格动态,强化反垄断执法,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保障市场供应稳定。
四要推动放心消费。强化社会共治,督促各方履行好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协同责任,优化完善12315平台,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约束。创新消费者保护模式,推进缺陷产品召回、产品质量责任保险等社会救济机制,保障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理事长 张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