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我们管定了”
“刘所长,要不是你们帮助我们依法追讨欠款,我们几年的辛苦就白费了。”近日,接到按期还款通知书后,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农民李某激动地向涪陵区珍溪镇市场监管所所长刘源波连声道谢。前不久,该所干部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热情为群众办好事,依法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追讨债务215000元,受到好评。
5月24日,涪陵某蔬菜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李某到珍溪市场监管所投诉,称合作社多年来与涪陵某商业连锁公司有业务来往,长期向公司供应蔬菜,但是欠款一直索要无果。对此,李某要求市场监管所依法保护专业合作社成员的权益,帮助他们向公司追讨所欠货款。
接到投诉后,珍溪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发现,该纠纷属于普通经济纠纷,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范围,但由于涉及合作社成员及农民的合法权益,作为支持市场经济发展的政府职能部门,有责任、有义务为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
“此事虽然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范围,但既然群众找到我们,这个忙我们一定帮,这事我们管定了。”了解基本情况后,刘源波说。他要求相关人员对事件作进一步调查,并将此事作为全所干部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之一,务必抓落实。随后,该所组织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对该纠纷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
原来,公司正在破产重组,清算组在登记债务时,对所欠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蔬菜款不予登记。在珍溪市场监管所干部的多次协调下,公司承诺按照企业破产重组相关规定支付货款,此事得到顺利解决。
看到按期还款通知书,李某等无比激动。他们认为,珍溪市场监管所干部勇于担当的精神和为民办好事的做法,就是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一心为民的最好体现。
□文光辉 罗涵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