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拓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新领域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1年07月20日 A1 版)

  本报讯 7月16日,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重庆市检察院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做好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意见》把涉及未成年人消费合法权益的民事公益诉讼纳入合作范围,这在全国检察机关和消费者组织合作开展民事公益诉讼方面尚属首次。
  根据《意见》,双方将建立对口联系、信息共享、办案协助、诉讼衔接、资源共享、联合宣传6项机制。重庆市消委会在法定的检察公益诉讼范围内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可以采取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调查取证、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出席法庭等方式支持起诉,市消委会也可商请检察机关作为支持起诉人。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认为需要由市消委会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可以向市消委会发函询问是否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和消委会将共享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市消委会消费维权律师团等资源,充分借助专家“外脑”促进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办案工作顺利开展。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强化各级检察机关与消委会的沟通协作,切实提升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特别是涉及未成年人消费合法权益民事公益诉讼的工作实效,有效保护未成年人消费合法权益。

□常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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